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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48812】【底层动态】瑶海法院 供给技术上的支撑协助施行“电诈”获刑

来源:米乐m6手机网页版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5-05 01:15:47

  明知上家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违法活动,仍承受上家置办的SWG系列网关设备、路由器等物品,定时收取上家购买的电话卡,准时将路由器设备通电插上电话卡,供上家拨打电话施行电信欺诈,形成被害人严重经济损失。8月10日上午,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揭露宣判,以协助信息网络违法活动罪,判处被告人王某博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,没收违法所用的手机卡、路由器、SWG网关设备、天线、手机等物品。

  本年2月起,无业人员王某博明知上家“老骚”(另案处理)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违法活动,仍承受上家的组织,先后在安徽省蚌埠市、淮南市等多地,持上家置办的SWG系列网关设备、路由器、电源线等物品,定时收取上家购买的电话卡,依据上家指示准时将路由器设备通电后,将电话卡插到路由器上,供上家拨打电话进行欺诈等违法违法活动。期间,被害人武某某(转账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某小区)、朱某某等7人接到上家经过王某博插在路由器上的电话卡拨打的欺诈电话,先后被上家以康复征信等理由,施行电信网络欺诈,致7名被害人上圈套合计68万余元。至案发,被告人王某博从上家不合法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,并浪费殆尽。2月21日19时许,公安民警将王某博捕获,抄获并扣押手机SIM卡17张、黄色皮质外壳笔记簿1本、白色华为路由器1台、蓝色铁皮SWG网关设备1台、黑色圆柱天线手机、黑色VIVO手机各1部。

  法院审理以为,被告人王某博明知别人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违法,仍为别人违法供给通讯传输等技术上的支撑,违法来得到的到达3万余元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协助信息网络违法活动罪。鉴于被告人王某博为别人施行电信网络欺诈,供给通讯传输等实质性协助,致使七名被害人上圈套人民币合计68万余元,导致十分严重后果,法院依法应从严惩办,作出上述判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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